关于做好第九届(2019-2020年度)
"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晋房协〔2019〕7号
各市房地产业(开发)协会、各会员单位:
"广厦奖"是经国家批准的房地产行业的综合性最高奖项。"广厦奖"设立以来,我省已有10个项目荣获"广厦奖",15个项目入选"广厦奖"候选项目。"广厦奖"评选的目的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居住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引领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获奖项目应当是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好、质量优、性能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在推进绿色、健康、产业化发展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已决定启动第九届(2019-2020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现将我省"广厦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1.评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配套完整,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旧城改造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
(2)工程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3)住宅类项目应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规定的2A级及以上等级标准,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并符合国家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有关规定。
(4)非住宅类项目应达到各类相应行业评价标准中等及以上水平,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数量为当年住宅类项目五分之一左右。
(5)住宅全装修比例(按套数计算)原则上为60%以上。
(6)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均在85%以上;入住率达到60%。
2.候选项目申报条件
(1)从规划设计阶段至主体尚未竣工阶段的项目。
(2)有意愿按照"广厦奖"评审标准开发建设与管理的项目。
3.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可向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申报,联系方式见附件。其中,设有市级推荐机构的太原市和大同市的申报单位,可由太原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大同市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协会向省房协推荐,由省房地产业协会和市房协共同进行初审。。
(2)"广厦奖"评选活动在会员单位范围内进行,如申报单位不是会员单位,应办理加入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手续。
(3)"广厦奖"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评选项目、候选项目申报表及提交资料要求等相关资料可在中房网或山西房地产网"广厦奖"专区下载。
二、评审及表彰
1.评选项目经初审、现场评审、终审及公示后,由中房协"广厦奖"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每年评审一次,评审通过的项目,发布表彰决定,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
2.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经省房协评审、"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后,颁发标识牌、证书,颁牌仪式由中房协或省房协相关活动举行。当项目达到评选条件时,转成评选项目。
三、具体时间安排
1.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推荐。
2.第九届"广厦奖"第一批评选项目申报截止到2019年9月底,省房协初审推荐工作截止到2019年10月底。第二批评选项目申报截止到2020年8月底,省房协初审推荐工作截止到2020年9月底。终审工作将于2020年10月中旬前完成,2020年四季度召开第九届"广厦奖"表彰大会。
四、省房协联系方式
电 话(兼传真):0351-3580336 13603518295
联系人:关生唐 林月花 王国华
网 址:山西房地产网www.sxsfdcyxh.com
地 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邮 编:030013
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2019年7月31日